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经辽东湾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现将《盘锦辽东湾新区2018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
盘锦辽东湾新区2018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防总和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对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盘锦辽东湾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实际情况,制定新区2018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一、2018年防汛抗旱的基本形势
根据近几年来的气候特点和气象部门的分析,今年新区气候状况总体偏差,极端天气可能多发,洪涝干旱并重,极易发生干旱或局地大暴雨、特大暴雨,防汛抗旱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新区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使命感、危机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及早、从速、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
二、2018年防汛抗旱的工作目标
今年新区防汛抗旱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坚持以人为本,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确保新区安全度汛,做到标准内洪水不决堤、不垮坝、不受淹;确保主要交通干道、企业安全;确保居民生活用水安全,满足生产、生活用水需求。发生超标准洪水,应采取应急措施,科学调度,奋力抢险,全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2018年防汛抗旱工作重点及安排
(一)时间安排
6月1日至9月20日为汛期。
(二)应急度汛工程建设
要做好沿海防潮堤防御台风及风暴潮的准备工作,要按历史上出现的最高潮位进行防守,确保不溃堤。相关部门要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确保全区安全度汛原则,根据轻重缓急安排应急度汛工程建设。农业局要积极协调市水利部门,对大辽河堤防险工、险段及时维修加固;田庄台镇、荣兴、荣滨街道要进一步强化大辽河堤防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落实好农田排涝工作
农田排涝工作由所在街镇政府(办事处)、农垦集团负责,各街镇、农垦集团要按十年一遇农田排涝标准,确保发生三日内降雨累计达到220毫米能及时排出,不成灾。发生超标准降雨要采取有力措施,力争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为做好排涝工作,一是提高农田基本建设水平,做好各级排水渠道的清淤和清障工作;二是要建立健全新区建设项目影响排涝的应急预案,住房与城市建设局要协助做好排涝工作;三是做好排水闸、站的检修和试运转工作,确保正常开车运行;四是各街镇防指要组成检查组,逐站逐闸检查验收、督促整改。
(四)城(园)区防汛工作
由经济发展局、住房与城市建设局、各产业园区共同负责做好新区城(园)区防汛、排涝工作,协调、督促企业做好防汛物资、人员准备工作。住房与城市建设局要加强排水管网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和改造,抓紧对排水明渠、排水管网、进出水口要进行全面疏通,确保城(园)区内排水畅通。对汛期积水严重的路段,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确保汛期正常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五)水库安全度汛工作
水库是防汛的重中之重,要坚决杜绝垮坝事件的发生。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荣兴水库和辽滨水库要建立健全水库安全度汛的各项责任制度,确定每座水库抢险责任人和看守责任人,明确职责和任务。汛期必须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查,一旦发生险情,要立即报告,并及时组织抢险。
(六)防汛物资储备工作
根据国家防总《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各街镇和重点企业要按照防御大洪水的要求,坚持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储备防汛物资的原则,加紧政府储备、市场储备、群众储备,保证数量准确,调得出、用得上,确保防汛抢险需要。
(七)抢险队伍建设
坚持抢险专业队伍和群众队伍相结合原则,新区人武部门负责组建1500名民兵为主的抢险队,各街镇分别组建100人的专业化机动抢险队和300人的群众性常规抢险队,抢险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新区防汛办备案。经济发展局负责协调督促各运行企业、各产业园区负责协调在建企业组建职工抢险队,负责防汛抢险工作,在发生重大险情时,由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度,各企业职工抢险队人员名单由经济发展局和各产业园区负责统计,并上报新区防汛办备案。
(八)台风灾害的防御工作
要加强台风防御工作,强化统一指挥,高度配合,合力防灾减灾,要充分考虑台风灾害的影响,有针对性的制定和落实防御措施,加强防御台风知识的宣传。要强化监测预警,及时组织受威胁区域群众转移避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九)村屯防汛工作
各街镇防汛部门要在可能发生灾情的地方做好充分准备,制定工作预案,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于在危房内居住的居民在汛期可以对其进行转移安置,要保障转移安置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十)抗旱工作
根据气象部门分析,我区易受洪涝灾害影响的同时,也极易发生干旱,对农业生产造成影响,各街镇要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密切关注旱情发展,加强抗旱水源管理调度,落实抗旱各项措施,千方百计取得抗旱工作全面胜利。
四、防汛责任区段及防汛责任人
(一)堤防
1.大辽河田庄台一抽至荣兴抽水站段约6.6公里,由田庄台镇政府负责,责任人东滨。
2.大辽河荣兴抽水站至荣滨街道晓庄子果园二坝防潮闸段约10.01公里,盘锦新港至双井子沟防潮闸约15.1公里,由荣兴街道办事处负责,责任人高贺坤。
3.大辽河荣滨街道晓庄子果园二坝防潮闸至盘锦新港约33公里,由荣滨街道办事处负责,责任人李勇。已剔除营口管理段和盘锦老港段,盘锦老港段由盘锦港有限公司负责。
4.盘锦新港段由盘锦港有限公司负责,由港口与海洋局负责协调。
5.双井子沟防潮闸至混江沟防潮闸约25.4公里,由二界沟街道办事处负责,责任人刘洪军。
(二)水库防汛
1.荣兴水库由荣兴街道办事处负责,责任人高贺坤。
2.辽滨水库由盘锦辽滨鑫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责任人王鹏。
(三)城(园)区防汛
城(园)区内排涝工作由住房与城市建设局负责,责任人王绍锡;生产运行企业排涝工作由经济发展局负责,责任人温杰庭;园区内建设工地和在建项目排涝工作由住房与城市建设局和各产业园区负责,责任人为王绍锡、杨洋、尹罡、白文良、符波、侯刚。
(四)农田、村屯排涝
各街镇负责本辖区内农田、村屯排涝工作,农垦集团公司负责配合各街镇农田排涝工作,责任人分别为高贺坤、李勇、刘洪军、东滨、印喜伦。
(五)内湖水系防汛
新区域内含章湖、雁河等水系防汛工作,由荣兴街道办事处负责,责任人高贺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防汛抗旱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在思想上要高度保持一致,要从讲政治高度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动员组织全社会做好防汛工作。要加强对学校、重要经济目标、人口密集区的实战演练和重点宣传,坚决杜绝群伤亡事故发生。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明确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全面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要设施要落实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抢险责任人和看守责任人。
(三)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要进一步提升防汛抗旱综合应急处理能力,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积聚社会力量,共同做好防灾减灾工作。要提高防汛抗旱监测预报能力及应急抢险救援水平,不断完善抢险救援预案。
(四)加强预警预报工作
要高度重视防汛抗旱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配备专人报送信息,保证信息报送的准确及时。要加强雨情、水情测报工作,提高时效性和准确性。通讯部门要加强防汛信息网络的维护,提高通信保证率。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宿,保证通讯畅通。
(五)完善各类防汛预案
按照“防大汛、抗大洪、除大涝”的要求,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防汛抗旱工作方案、预案,防御台风预案,住房与城市建设局编制城(园)区防汛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各单位编制的方案和预案需上报新区防办备案。主汛期即将到来,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坚持防汛工作不放松,扎扎实实做好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努力夺取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
附件:1.辽东湾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2.辽东湾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1:
辽东湾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总 指 挥:张志焕 副市级干部、党工委书记
葛立军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总指挥:冯海滨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高 跃 正处级领导干部
郭铧震 党工委委员、政法统战工作部部长
冯 磊 管委会副主任
符宝嵩 管委会副主任
孟泓辛 管委会副主任
张继宽 管委会副主任
崔洪奎 管委会副主任
宋福成 农业局局长
成 员:杨 玲 政法统战工作部常务副部长
杨 帆 宣传部副部长
王浩然 督查室主任
马大志 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温杰庭 经济发展局局长
赵维天 商务与科技局局长
李洪欣 财政金融局局长
王绍锡 住房与城市建设局局长
李 旭 港口与海洋局局长
张 乐 社会事业管理局局长
刘忠良 环境保护局局长
张 林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 洋 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尹 罡 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白文良 物流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符 波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侯金刚 旅游与服务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郝 峰 公安分局副局长
孙占印 盘锦市气象局辽东湾新区办事处主任
高贺坤 荣兴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李 勇 荣滨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洪军 二界沟街道办事处主任
东 滨 田庄台镇政府镇长
王 鹏 辽滨鑫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印喜伦 盘锦辽东湾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耀东 国网辽东湾新区供电公司经理
刘亚华 盘锦移动公司辽滨分公司经理
曹玉杰 盘锦联通公司辽滨分公司经理
辛荣俭 盘锦电信公司辽东湾新区营销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办公室主任宋福成(兼);副主任:金作凯、姜波;成员:熊志强、张俊民、李帅、于凤静。
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汛期值班电话:
白天(8:30-17:00):
0427-3400065 3400030(传真)
夜间(17:00-次日8:30):
0427-3405678 3400004(传真)
附件2:
辽东湾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区防汛抗旱重大事件协调。
宣传部:负责开展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经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审定的汛情、旱情、灾情和各地防汛抗旱动态情况,协助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公众发布暴雨、台风等紧急警报及防汛、抗洪、抗台紧急通知。
政法统战部:根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民兵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各街道转移危险地区的人员。
督查室:负责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开展防汛工作的督查检查工作。
农业局:负责全区防汛抗旱工程管理,同时负责新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水情、雨情、汛情的通报工作。负责河道洪水情况通报和旱情的监测、管理。负责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做好农业系统的抗灾、救灾工作。
经济发展局:负责防汛抗旱重点工程建设重大事项及投资计划的协调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入驻企业防汛工作。
商务与科技局:负责组织协调防洪物资储备、供应工作。
财政金融局:负责落实防汛、抗旱、救灾及水毁工程修复经费,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住房与城市建设局:负责城(园)区内除涝工作,负责排水泵站的检修和城市排水管网的清淤工作,确保城区排涝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好人员、物资、设备等除涝准备工作;协助做好农田、村屯除涝工作,提前做好排水沟、排水明渠疏通工作,做好除涝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协调各通信公司工作。
港口与海洋局:负责本部门的防灾救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调运工作。提出阻水公路、桥梁的清障处理方案,及时抢修公路水毁工程,确保交通干线畅通。协助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制定防御台风预案,并组织、指挥船舶、海上设施的防风暴潮工作。负责防汛抢险用船的计划、组织、协调和调配工作。负责协调盘锦港防汛工作。
社会事业管理局:负责协调市教育局,做好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校等各类学校师生与校舍的度汛安全。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并上报灾情,安排紧急转移灾民的生活,接收救灾捐赠款物和发放救灾款物。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及救护车辆赶赴灾区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环境保护局:负责水质监测,及时提供水源污染情况,做好污染源的管理与控制、调查与处理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险工险段及其它重要工程设施和企业安全度汛工作的监督检查。
各产业园区:负责新区域内在建企业防汛工作。旅游与服务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协调旅游区内安全度汛工作。
市气象局辽东湾新区办事处:负责天气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影响汛情、旱情的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相关预报,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
供电公司:确保排涝、抗旱用电的供给,灾害期间及时调度解决抗灾的电力需要和抢修损坏的电力设施。
联通、移动、电信公司:为防汛抗旱指挥调度提供畅通的通信网络;抢修灾害损失的通讯设施,为灾区生产自救创造条件。
辽滨鑫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公司建设工地防汛工作和新区防指安排的其他工作。
盘锦辽东湾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本公司农田除涝抗旱工作。
各街镇: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防汛抗旱工作,做好新区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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